未成年人微信充值退款纠纷
网友保保_vlsgUWhr
已完结
未成年人(15周岁)在23年11月9日用微信零钱在晋江小说充值,家长24年9月10日发现后就在公众号上联系商家申请退款并提交了未成年人及监护人户口本信息。商家说根据《民法典》19条和145条以及他们公司内部规定单次充值不超过100元,每月不超过200元就不退款。我不认可,在微信订单中进行投诉,商家让我写邮件证明此手机是未成年人在使用并要求了很多信息。我邮件中告知由于需要上下学接送,未成年人无身份证,不能购买手机号,所以用家长的身份证办理并开通微信,并提供了腾讯公司盖过公章的微信交易账单+微信联系人截图(用来证明此微信号平时是孩子使用),户口本,实名认证等隐私信息。但商家以同样的话术(民法典,内部规定)打发我。我又告知商家,《民法典》写明未成年人此类行为需要代理人同意追认。商家回避此问题,直接用内部规定不退款结束回复。商家以内部规定的金额限制来决定是否退款属于霸王条款回复我商家拒绝调解。再次投诉,希望有关部门能对这种态度嚣张的商家给予处理,解决退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