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仕顿健身房拒绝退卡引发投诉
网友保保_FJhzMu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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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9月27日起,本人在该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支付700元用以购买2个月的会员服务。 现因不与本人依法合规地签署相关合约、本人因出国留学事宜无法继续在健身房锻炼,实施会员权利等,上述行为已侵犯本人作为消费者的权益,违背了本人的办卡初衷。本人因该原因无法使用该店按约定提供服务,故决定退卡。 自2024年10月9日起,本人要求该店为本人办理退卡,该店却无理拒绝,时间未超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十五日之期限。现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八项):“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特向雁塔区市场监管局提起诉请,谨请依法受理。 首次去完健身房遇到生理期后未去过健身房健身。要求健身房退还本人除去第一次去健身房所花费用,共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