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汽传祺虚假宣传及霸王条款退保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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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反馈:本人2021年8月在开发区购买广汽传祺 GS4 plus一辆,2021年11月到店保养,经延保销售经理介绍,原厂车辆自带的有三年保修,销售介绍新车可以购买“车辆延保”,过了这个时间不是新车就不能买了,延保可以在三年保修期过后继续发挥作用,延长两年整车保修,夸大宣传三年后车辆陆续可能出现的问题会比较多,需要这份保障,诱导我购买了三年之后才能有保障的产品,当时我还问如果我这个车卖掉,这个“延保”能不能退?销售口头承诺可以退,可能收取一部分手续费,也没有明确是多少,书面协定均未呈现违约金及手续费相关内容,在诱导下,我当时便支付购买了该“延保”。现因本人车辆需出售,到店沟通退“延保”费用,具体经手人已离职,合同应该是一式两份,相关咨询服务人员在档案柜查找纸质服务约定也没找到,只有我手上这份,且未给予我购买发票,是否存在税务问题也需进一步核查。服务人员咨询负责人后,告知我不可以退,另表示应该当时有所谓“十天的后悔期”,现在查看其他客户的纸质约定,确有该条款,但我的没有,当时也没有告知。销售经理给我的回复是厂家推出的延保政策,他们负责推销,他们不负责退保,退保问题找厂家。需求解决:因协定签署时间为2021年11月21日,协议尚未到时间,约定的条款对我们消费者处处限制,不公平不平等,霸王条款,我现在的诉求是需要退全额“延保费用”合计5580元,也可以接受合理的违约金或手续费用。具体解决情况请电话回复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