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10月25日Klook訂單的投訴與退款要求
网友保保_hVNbzcpX
我在此投訴我於2024年10月25日透過Klook預訂的租車服務,此次訂單的處理過程給我帶來了極大的不便,特此要求退款。 在預訂該服務時,我已事先透過Klook平台上傳了我的駕照及相關證件信息,並經過平台審核通過。由於預訂時顯示一切資料符合要求,因此我才決定完成訂單並支付費用。然而,當我於10月25日按時抵達高雄左營高鐵站取車時,現場的服務人員卻告知我的證件不符合要求,必須重新辦理相關手續。由於當天是週末,無法及時補辦,因此我決定延至下週一再進行辦理。因為這個原因,我無法成功取車,且最終服務未能執行。 然而,在服務未提供的情況下,貴公司仍然全額扣款。基於台灣《消費者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在非消費者故意或重大過失的情況下,若服務無法提供,應該全額退款。此外,根據《民法》第355條,如果非因消費者的過失導致訂單無法履行,應視為契約解除並退還款項。 更令人困惑的是,我在事前已通過Klook平台進行資料審核,當時系統並未提示任何問題。然而,到了現場卻因所謂的證件問題而無法取車,這不僅讓我措手不及,也讓我對Klook平台的審核流程感到質疑。 我先前已聯繫貴公司客服人員反映此事,對方告知無法退款,並建議我聯繫租車服務提供方。然而,這顯示貴公司在處理消費者申訴時缺乏應有的責任感與靈活度。 由於此次訂單服務未實際提供,且非因我個人疏失導致無法取車,因此我正式要求全額退還該筆費用。如若貴公司無法在收到此信後的7個工作日內給予合理回覆,我將不得不向台灣消費者保護機構或相關主管單位提出正式投訴,並考慮採取法律行動以保障自身權益。
投诉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