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爱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诱导消费并拒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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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我于2024年12月28日到厦门爱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咨询相亲服务,该公司销售人员,虚假宣传,对本进行长达近3小时的洗脑式营销,哄*,诱导本人购买其服务,在本人明确告知要回家考虑的情况下,仍然不断劝诱,最终诱*本人通过花呗分期消费29980元。事后,本人醒悟到该公司的洗脑和诱*行为,并在该公司尚未提供任何实质性服务的前提下,于2025年1月1日向该公司提出终止合同,全额退款。可该公司以走流程为由故意推脱,无视我的诉求。我与该公司签订的是电子合同,且是格式条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告知注意事项,风险警示,但是我在签合同的过程中,该公司并未作出任何提醒。其次,合同里提及退款违约金30%,这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不得以违约金为理由加重消费者责任。在本人未使用他们服务的前提下,提出全额退款29980元整合情合理,望有关部门协助处理本人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