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爱渡信息(厦门)诱导消费及霸王条款的投诉
Stella
已完结
我于2025年3月22日被机构电话*至其线下机构,一直急忙与我约时间让我到他们现场看看。到现场之后把我带到一个小房间,来了一个顾问介绍他们机构,一开始我说并没有那么着急找对象,但他不停给我洗脑,击溃我的心理防线,打听存款情况和使用信用卡和花呗情况,说了几个小时,心理防线被击溃之后他开始介绍服务费用,先交钱才把合同拿出来签,且合同未标明收费标准,还有30%的违约金。2025年3月23号就急忙介绍了两位男生,并不符合预期且模式不满意,在当天晚上协商退款,可扣除服务费,不接受30%的违约金。这是一条强加给消费者的格式条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做出排除和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这个条款侵害了我的权益,应该无效,我的诉求是全额退款11000元。但机构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