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学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辅导班退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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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4日我报名了【都学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辅导班。通过淘宝平台支付。合同签订时间为24年1月6日,开课后我发现实际与宣传一点都不符于24年2月19日提出退款意愿,但该机构对口人员承诺扣除50%费用退回或者无限延期。故同意暂停服务,待后续确认退款还是重启服务。 经多方考虑,因前期该教育机构服务质量与宣传不符,且经确认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仅有教育咨询服务,无教学培训资质,由此合理怀疑缺乏办学许可证(前期未提供)。故24年12月6日我联系前期承诺退款的负责人(销售,前期也是她手上签约付款的)明确提出退款诉讼,遭到拒绝。她提出向上反映给出结论,时隔多天于12月23日回复:不退费,延期服务一年。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但可能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教育机构以格式合同约定为由拒绝退费没有依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教育机构以格式条款方式作出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该格式条款无效。现发起投诉,申请退款至少80%费用,烦请帮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