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投诉嗨学卓奥田老师诱导额外付费并拒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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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淘宝购买二建书学习,购买后2024年11月23日添加北京嗨学卓奥田老师微信,联系我经了解我报了1880【双十二专属】名师内训火箭班-市政全科课程(报名成功),每周学习4小时不过包退费;2024年12月10日戚老师(189****0447)打我电话说我考不过,诱导我报9800(其中工商银行支付792元,芝麻信用分期7318.27元)的【双十二专属】名师内训火箭班-市政全科课程(报名期间我录音、截屏敏感信息)考试密卷,12月13日早上我觉得有问题和戚老师及客服人员沟通要求退费,目前与退款专员沟通不退款,本人诉求退与本人2672元及未支付的解除分期付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