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团民宿预订遇欺诈,押金及房费未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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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4年12月20日预订美团民宿(地址为上海市宛平路44号小区,预订住宿时间12.25-12.27)。25日到达上海后,中午12点提交了300元的押金。之后到达地址,发现民宿住宿环境与图片相差非常大,有浓烈的味道。于下午14:30左右申请退款。在房东的指示下,当时选择了取消订单。取消后,发现收取了退订费105元,并且第一天的房费和300元押金没退换。当时马上再次联系房东,此时房东推说是平台扣取,拒绝退还。并且房东说要求微信转账360元作为第一晚的房费后,才能退还美团第一晚的房费和300元押金。情急之下,本人微信转账360元,并且要求房东退款。之后房东退回押金299.81及房费337.36元。目前,房东一共收取了105元的手续费,及360元的房费。一分不退。今天联系美团后,美团表示只能退140元无门槛民宿优惠券。 现请求退还全部费用360+(1062-957)=465元: 1.民宿图片与实物不符,构成欺诈。 2.民宿以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收取费用,理由不成立。一是当天下午两点半就提出取消订单。二是当天为圣诞节,房源可以再次销售。 3.美团要求采取优惠券补偿,拒绝。作为消费者,没有理由再去消费一次新的订单,以弥补所谓的损失。相反,本人还需要承担新的花费才能得到所谓的“便利”。 4.采取了双倍罚则及格式条款,对消费者不利。一是消费者既要付手续费,还要付房费。但在取消订单之时,本人不知道不可以免费取消,且是在商家指导下完成的。 5.平台应支持消费者的基本诉求。本人基于信任于美团民宿完成与商家的契约签订。美团民宿应当支持消费者的基本诉求,而非为商家提供理由。 综上,本人要求退回全部465元费用,完全是合法合理之请求,恳请消费者保护协会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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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东违反退订规则。民宿页面即使写着原则上不可取消,但是也规定了退订规则。根据规则,入住日12点-18点,最多扣取当晚房费的30%。目前只知道三晚房费共1062元,平均每晚354元,那么房东最多106.2元的房费,房东无权超额收取360元的房费! 2.此条款为格式条款,对消费者不利。且并未明确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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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宿老板一直拖着不回复,不理会消费者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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