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六福珠宝隐瞒克重诱导消费且拒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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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隐瞒克重、诱导消费。2025年2月11日于中国黄金专柜购买足金戒指,售价2928元。购买中,多次询问戒指克重为多少,要求称重,售货员以各种理由搪塞,拒绝告知。且明明标签有克重的情况下,全程未给我们看克重详情。购买后,标签被剪,开具收据单上未显示克重。售货员在明明已知克重的情况下,全程隐瞒,诱导消费,导致我们全程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195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 2 未主动开具发票,只给了质保单。购买过程中明确要求开具发票,售货员也答应。到家后发现发票未开据。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 3 发现问题后,12日当面沟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消费者可以七天内退货。提出退货,也是合法合理。售货员承认克重和发票的事,全程已录音,店长拒不承认,不退款。店里看到的标签只展示价格的信息,但是克重信息需要把标签抽出来再展开。才可以看到这个首饰的重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未注明商品与价格有关的重要信息的均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消费者有权知道具体黄金的具体克数。而商家故意遮挡黄金克数涉嫌违法的,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仅要赔偿消费者的损失,还要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并且商品质保单没有表明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