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六福珠宝价格欺诈、诱导消费及霸王条款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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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5年4月4号下 午7点左右在东莞市大郎镇水平村莱奥广场的金六福珠宝店内购买足金项链花费4999元,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3.27克,我们在询问导购时克重时,导购避而不谈克重,说工艺好什么的不按克,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528.7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 第一、隐瞒克重 价格欺诈 当日挑选款式时多次询问导购具体克数,导购多番推辞,以违规不告知克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内容: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隐瞒标示是明显的期满消费者行为,即使是一口价产品我也有权知晓该物品的具体克重。同时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应当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等。”我购买的一口价黄金,克数属于规格,应当标注在显眼能看到的地方,但是该店将具体信息全部折叠隐藏起来,属于严重的价格欺诈行为。 第二、诱导消费 导购之间相互配合转移我的注意力,多次引导我去关注该项链的美观而不是重量,并以折扣的价格诱导我,导致我为此买单。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内容“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商家自行处理商标不告知具体克重,属于诱*消费者行为。 第三,霸王条款 售后规则模糊 售前不说明售后规则,说后期可以免费换款,没有说明后期换款有限制,在我3天后发现问题与店员交涉时,店员表达依然模糊, 综上所述,我的诉求是要求商家全额退款退货, 消费合约应该是在正常公开透明且双方都知情的条件下签署的,但是针对该店家这种隐瞒克数、诱导消费的非正当销售行为,我有权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要求七天无理由退货,希望消费者协会协会能够正视我的诉求,维护合法消费者应有的正当权益,遏制该类商家的欺诈行为,避免更多消费者像我一样上当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