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珠宝诱导学生消费并隐瞒黄金克重
网友保保_7fd0d44d
已完结
中国珠宝欺诈诱导学生消费,金子克重非法计量,在2025年2月14号18:13在莆田万达广场五号门精奢中国珠宝店内购买黄金吊坠、项链共计花费3813元,我在询问导购时没克重,不按克,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580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
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
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学生消费
(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中国珠宝质保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我后来在周大福和周生生看,即使是一口价黄金,也会在吊牌上标明价格和克重。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商家不告知黄金克重,且在购买前说可以换同等价格任意款式,购买后却说只能换“一口价”商品属于诱*消费。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价签和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4)霸王条款售前不讲清退换款现则具至隐藏退货规则。售出不退此项为霸王条款,已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
诉求:我要求全额退款
投诉进度
消费保投诉平台自动完结
处理结果
很抱歉地通知您,我们非常重视您的投诉并一直在积极跟进,但是由于未获得投诉品牌方的有效回复,我们不得不自动关闭该投诉。即使该投诉已经自动关闭,您仍然可以重新发布投诉,并向我们提供更多证据和信息,以便我们更好地协助您解决问题。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当我2.15下午到店说明诉求全额退货退款,店长拒绝。在我去店里之前我曾多次拨打电话,早上电话打不通,我向添加我微信的中国珠宝销售提出疑问莆田其他门店都能打通,万达门店却不行,她说已经反映了。随后2.15下午两点多我再次拨打电话给门店,接通后我明确告诉店员要尽快和店长沟通,但未能收到店长的电话。迫于无奈只能再次去店里,全程沟通费劲,店长态度恶劣阴阳怪气不是让我投诉就是让我起诉他。为何会无奈投诉?在2.14傍晚在店询问店员克重时,店员以隐瞒克重的方式让我以1691元买了一条1.07g足金合成立方氧化合成锆石项链、以1462元买下一条1.06g(这克重不是我称的也不是店员称的,而是15号我到店询问店长克重时,她让店员查系统的)告诉我两条黄金饰品共2.13g,既然能查到,为什么在14号模糊回答,隐瞒克重,从而诱导消费,致使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若你已明确告诉2.13g足金3153元,我仍然购买,那我无话可说,何况若我知克重2.13g3153元,我必不会购买,因为远超当日金价。不开具发票,在付款后催促消费者签字按手印。当我提出诉求全额退货退款,店长则是拿着单子说是我自己同意签字的,签字是在店员诱导下让我以为是克重黄金进行的,可买下的却是一口价黄金,以欺骗完成的交易,消费者如何能心甘?在我看消费告知书时,交易已经完成而且钱已经进入商家口袋。在2.15号我到店与店长多次表示调取监控,店长满口答应但我并未看到监控,在我提出店员隐瞒诱导,店长又告诉我监控是没有声音的。2.14号店员告诉我买黄金999送888,我问店员2.15还有活动吗想让妈妈和我一起来,店员说没有了,只限情人节,以后都没有今天划算,在此话术下我停留在店里。可是我2.15下午到店里分明听到店员对其他消费者说着999送888活动,这如何不能算诱导消费?在交易前告诉我随时可以换款,交易结束后就变成了只能换标价类不能换克重类,这如何不算欺骗消费者?三四个店员一直围着我,却故意不说明一口价黄金与克重黄金区别,只是一味诱导买下一口价黄金。让店长调监控就能确认是否有此情况,店长就说监控是她用来监控货物不是监控人的,在我提出听听店员说什么时,店长又说监控没有声音,那么当消费者与商家发生消费纠纷和售后纠纷时,消费者就处于弱势地位,在我提出诉求全额退货退款,店长多次不屑地打开我的盒子,翻动我的物品。
消费保投诉平台跟进
消费保投诉平台审核通过
审核结果
您的投诉已审核通过,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投诉
用户发起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