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养车施工不当致玻璃加热丝受损,拒赔要求消费者先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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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1月10号在淘宝ARLON车品旗舰店购买了一款汽车隔热膜,并且由天猫养车提供包安装、包除旧膜的服务,本人汽车分两次装贴该品牌车膜,在1月18日进行第一次装贴该品牌玻璃隔热膜,1月18日第一次施工装贴完,本人向商家及天猫养车反映了后挡风玻璃膜裁剪装贴后有漏光问题,商家及天猫养车同意补发后挡风玻璃膜并承担二次施工,2月13号进行二次施工,需要去除1月18号第一次施工的该品牌玻璃膜,最终施工完成后,发现后挡风玻璃加热丝遭到大面积的受损,严重影响加热除雾功能和车辆使用价值,发现问题后,立即向商家和天猫养车进行反馈,经过10来天的协商,天猫养方承诺予以理赔,并要求上传了相关保险理赔材料,最后却要求作为受损方的消费者先行垫付,先行自己去维修,再给我打款这么一个通知。 我的诉求很简单:拒绝自己先行垫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0条,天猫养车作为服务提供方,应直接承担维修费用。您可明确告知对方:“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我方无义务垫付。已经多次和天猫养车进行协商均没有任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