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一金店隐瞒克重诱导消费,要求退货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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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隐瞒克重、诱导消费。2月26日于扬州市广陵区渡江南路128号奥邦大润发1010号宝金珠宝店以旧换新足 金项链吊坠,5.1克的饰品换到手2.47克的吊坠3952元 加购一个0.18克金珠子288共4240元 购买中店员并未告知商品吊坠的克重 且明明标签一个有克重一个没有有克重的情况下全程未给我们看克重详情。购买后,标签被剪,开的收据上未显示克重。售货员在明明已知克重的情况下,全程隐瞒,诱导消费,导致我们全程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600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诉求内容:①退货退款②换本应该到手5.1克吊坠 2发现问题第四天,线上沟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消费者可以七天内退货。提出退货合法合理。售货员拒绝退货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