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一金店金价工费畸高涉嫌乱收费
2.04克金价1280一克 工费收了890
总共收了我4千544 她那里纯属就是坑消费者
投诉问题
经济纠纷、乱收费
处理中
亚一金店诱导消费、乱收费、不实告知克重
尊敬的市场监管领导您好,4月12日于漯河市源汇区大商新玛特亚一金店和老凤祥金店,这俩店是同一老板,起初是在老凤祥买的18k金饰,0.98克,实收1534元,回到家后发现不对劲,当日纯金价格1078,一个不到1克的18k金居然1534,这个价格非常不合理,购买期间导购也没提过是一口价商品这是诱导消费且收费不合理,后续与店家沟通不同意退款而被迫更换了其他商品,选商品前问过店员是不是全部商品都可更换,说是,结果去了说只能更换一口价商品,妥妥的*人,一口价商品都是价格很不合理的商品,最后又补了八百多换成了亚一的一个1.02克的足金,和老凤祥的一个优惠后二百左右的925银饰,1.02克的足金优惠后是两千元左右,合着2000块钱就买了1克的黄金,这个价格极度不合理,当时问导购有几克,导购也是含糊的说了一克多,没有详细说,饰品挺大的我以为有1.78克左右结果到家了一看1.02克请求全额退款,这个价格太不合理了,我认为不管是什么工艺也不至于一克一千块钱的公费,请给我解决一下谢谢您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乱收费
处理中
亚一金店旧金换新金虚假套路销售
2026年4月6日旧金换新金过程中,虚假销售,套路销售,没有按客户需求1:1换金,偷换概念,7.44的旧金,只换给客户4.9克新金,不诚信,套路销售,两个销售一起不诚心销售,欺诈销售!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
处理中
亚一金店一口价黄金隐瞒克重虚假宣传
2020年08月14日,我在亚一金店门店购买一口价黄金首饰,购买时商家未明确告知黄金实际克重,未说明一口价与克重黄金的差价规则,存在虚假宣传、隐瞒关键信息。时隔6年,发现该黄金实际克重与价格严重不符,与商家沟通要求按克重折算或退款均被拒绝,商家设置不合理兑换规则,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现要求商家按实际克重折算退款、赔偿损失并道歉。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
处理中
亚一金店拒退未取货银条涉嫌霸王条款
坐标:合肥瑶海万达金街•亚一珠宝时间:2026年1月29日
事件:线上付款购买两块银条,商品未拆封、未带离店面,因个人原因申请退款,商家直接拒绝。
已走正规渠道:
V 拨打12345政务热线了全国12315*台投诉举报
均未得到有效处理,商家态度强硬,拒不退款。
我的诉求很简单:
商品完好无损、未拆封、未带出店铺,不影响二次销售,仅因个人原因申请合理退款,并非无理取闹。
远程下单、到店自提未取货,银条非定制、非特殊不退品类,商家以“售出不退”一刀切拒绝,是否合规?
普通消费者维权太难,钱不多,但理要讲清楚。
恳请合肥市场监管、瑶海市场监管关注此事,也提醒合肥准备买金买银的朋友,避雷这家店,付款前务必确认退款规则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处理中
亚一金店虚假宣传未标克重诱导消费
商家虚假宣传,并未把克重标记在上面,也没有告知消费者一口价换算下来的克重是多少,我要求退货退款,欺*消费者这是有诱导消费的行为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乱收费
已完结
亚一金店未告知扣折旧费涉嫌乱收费
2026年2月6日,于上海亚一金店万辉广场店售出一枚黄金手镯及一枚黄金戒指,合计重量为38.65克。在未事先告知需扣除折旧费的情况下,该店扣除折旧黄金1.933克,当日黄金回收价格为每克1000元。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经济纠纷、乱收费
已完结
亚一金店拒退订金涉嫌霸王条款
我于2026年1月29日晚上19点10分,在亚一金店交的订金9000元,用于订银元宝200克,于当天晚上21点30分要求退款,商家找各种理由不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经济纠纷
已完结
亚一金店隐瞒黄金克重诱导消费
在2026年1月23日晚八点左右在上海亚一金店西渡店内购买足金项链 花费12330元,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6.9克,我在询问导购克重时模糊只说7点多克,不明确克重,说什么精品工艺不按克,导致我在导购欺瞒克重下引导消费,以1786.9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
(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导购未明确告知,克重标签那页也是折叠在里面看不见 质保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价签和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诉求:要求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已完结
亚一金店诱导购买一口价黄金
本人于2026年1月12日到亚一金店购买黄金,被营业员欺*克重黄金加公费,引诱购买一口价黄金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问题、乱收费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