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购买不久的笔记本,多次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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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4年02月16日在“深圳市七彩虹禹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官方授权下的拼多多店铺“七彩虹电脑旗舰店(厦门电竞本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七彩虹笔记本,从收货至今频繁出现故障,如“蓝屏、死机、无故重启、屏幕黑屏等”多次联系店铺客服并联系七彩虹售后工程师上门维修无果,后申请了返厂进行检修,经过七彩虹售后工厂及其技术人员确认该笔记本电脑存在质量问题,对出现质量问题的配件进行了更换,但是多次维修更换硬件后故障仍然存在,沟通过程中商家表示售后拒绝换货,从购买至今频繁维修但机器故障并未解决,浪费消费者的时间和精力,我的诉求是按照国家三包政策更换成同等配置同等型号的正常笔记本电脑,拒绝问题机、瑕疵机或故障机,质保期重新计算或合理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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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售后于03.14日16:22分明确表示无原装设备可供换货,并告知我可以按机器原价的6折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要求退货、更换或修理。 《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三包规定)第十条:产品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有权要求更换或退货。 若商家无法提供同型号设备,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以退货并全额退款为优先方案,而非单方定价折损。 我方不认可商家所告知的6折退款方案,前期,商家售后已承认设备存在质量问题,进行了多次维修,后续提出所谓“6折退款”方案。该方案明显有失公平: 1. 设备质量问题系生产方责任,消费者无过错,却需要消费者承担40%的折损,违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2. 6折退款方案甚至远低于二手市场同型号设备回收价,严重损害消费者财产权益; 3. 自设备首次故障至今,始终处于一年保修期内,且商家一直未能有效解决问题,应承担退换货责任或退款责任。 我方能够接受的退款金额为设备原价的85%(含85%)及以上。 我方对商家初步处理结果不满意。请平台依法督促商家履行法定义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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