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珠宝诱导消费且存在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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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诱导消费。3月17日在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ioi 商场一楼中庭中国珠宝专柜购买黄金戒指共1450元,因本人购买黄金没有经验,不了解黄金销售模式,店员在进行黄金戒指称重时并未明确告知称重时带标签一起称重,天平显示2.05克店员也并未告知该重量包含标签,并且一直引导我黄金戒指的实际克重就是2克多,计算价格时也是按照黄金戒指是在2克多的情况下计算的,致使消费者权益受到伤害。2.故意隐瞒金饰克重重要商品信息,违反《价格法》 明码标价规定。吊牌和收据没标明克重,只“标价”未“明码”,克数属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未“明码”属于违法行为,3.霸王条款。质保单上规定,一口价黄金只能换一口价黄金,属于单方面限制消费者权益,并且不容消费者协商处理。4.未开发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的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5.发现问题的当晚与店员当面沟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消费者可以七天内退货。提出退货的要求合法合理,售货员拒绝承认克重有误,拒不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