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鸿言教育虚假宣传及诱导消费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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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本人于2025年3月5日在江门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浏览资讯时,看到一篇极具吸引力的提升学历的文章信息(文章于3月6日被投诉下架),通过该文章下方联系方式添加一名为武汉鸿言教育资询有限公司的老师企业微信,在沟通交流中声称报名名额有限,要尽快办理保留名额,说他们是教育部合作的官方助学点,考试通过率很高,基于对教育部官方名头和本地官方传媒的信任没有过多调查与了解就仓促付费,一步步诱导我签下了霸王条款的培训协议,3月6日向该公司线上缴学费6980元。缴费后之后深入查阅相关信息后,发现了严重问题,其一这家公司在江门广播电视台发布的信息存在诱导虚假宣传行为;其二该公司实际业务根本不包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服务,通过截图虚假宣传说该公司有相关助学资质,误导我做出缴费的决策,然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上未查询到该公司有任何的行政许可信息,涉嫌违法欺诈。我于2025年3月6日向该公司负责人提出解除协议,但是对方要求扣40%违约金。根据消费者保护权益法第二十五条网络商品七天无理由退款等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我的诉求是全额退款6980元。并且要求对方出书面声明,不得使用我的任何信息。该公司于3月10日更换了营业地址,且法人旗下还有一家武汉君言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用类似欺诈手段也被很多人投诉起诉,已有多条司法案件。希望平台能帮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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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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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保投诉平台跟进
跟进内容
投诉已转至企业处理,请留意事件进展。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要求我签署的协议,要90个工作日才打到我账户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的退费要求应"及时"处理。请责令该公司退还我缴纳的费用,并且不能强迫我签署协议在退费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跟该机构协商扣10%违约金,但是该机构以签署不公平退费协议为退款前提,协议中要求放弃追责权利,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请责令其立即退还全额费用,并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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