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爱我家未如实告知房屋问题导致租客权益受损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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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林* 联系方式:150****6751 被投诉方:杭州爱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投诉日期:2025年3月22日 --- 投诉事实与理由 1. 中介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本人于2025年3月通过我爱我家中介公司(杭州爱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我爱我家西兴店)承租位于杭州市萧山区山水时代大厦*的房屋(合同编号:TC10578820HZ)。看房过程中,中介未明确告知房屋存在以下严重影响居住的问题: - 卫生间持续漏水、墙纸内墙体严重发霉(附照片及视频证据); - 卫生间下水道长期反味,难闻有害气体弥漫整个房间,关上卧室门也能闻到 根据《民法典》第962条,中介方有义务如实报告房屋重要信息,但其故意隐瞒缺陷,导致本人误判签约,已构成违约。 2. 房屋质量问题导致无法正常居住 入住后,上述问题严重干扰日常生活,本人多次尝试联系中介协商退租,但对方推诿责任(附微信/通话记录)。根据《民法典》第712条,出租人应保证房屋适租,现因房屋质量问题无法居住,本人已依法提出退租,但中介方拒绝退还中介费840元以及从起租到3月31日租金930元,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 投诉诉求 1. 要求杭州爱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立即退还中介费和租金共计7370元,已缴纳电费按实际花费计算; 2..要求住建部门/消协对中介公司未履行告知义务且未提供适居房屋影响租客居住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 证据清单(附后) 1. 房屋漏水、发霉、下水道问题的照片及视频; 2. 与中介的沟通记录(微信截图、通话录音等); 3. 租赁合同电子版; 4. 付款凭证(中介费、租金转账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