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Eleven便利店销售变质牛奶致身体不适要求赔偿
网友保保_BaJaleSz
已完结
我在3月26号购入生产日期为3月23日保质期为七天的新希望鲜牛奶,当时商家并未告知有限储存需要两天就饮用,且昨晚8月28号还在两天范围内,商品未过期的情况下,本人并未破坏外包装未打开,商品发生变质,并造成我的身体发证问题,从昨晚到现在一直拉肚子,胃疼不止,今日却被商家告知是因为我的储存问题,可当时购入时商家未有一点提醒,保质期内的东西为什么短短两天就发生变质,况且商家明知道学生没有冰箱却没有告知尽快食用,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要赔十倍金额,金额不足1000元的,安1000元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