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塔教育诱导贷款且课程无实际价值拒绝退费
网友保保_u49mPPyR
我于2024年12月13日在微信小程序智云学上报名了米塔的影视项目定制课程。在了解我是大学生后,由于经济能力有限,便诱导我分期支付。还说学习两个月之后便可以自己接剪辑视频的单子,可赚钱付后期的学习费用。但我并没有学到什么能让我能变现的技能,所以我申请了退学,却是他们不想的。让我保留课程然后继续交钱。并搬出了高额违约金。 诱导学生高额贷款可能违反的法律法规条款如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等;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若诱导学生贷款过程中存在编造虚假事实、隐瞒真实情况等欺*行为,可能构成诈*罪。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9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153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第157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等。若机构以欺*手段诱导学生签订贷款协议,可能适用这些条款。 - 《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要加强贷款客户身份的实质性核验,不得将大学生设定为互联网消费贷款的目标客户群体,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不得向大学生设定为互联网消费贷款的目标客户群体,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 -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因此认为该机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求贵部门,协助本人取消分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