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尼瑜伽预付卡退款遭高额违约金扣款
网友保保_20fGHad2
本人于2024年6月在苏州吴江海悦店玛尼瑜伽支付8888元办理私教课程(附/收据凭证),办卡时工作人员明确承诺“未使用课程可退款”。因对课程质量及服务不满(当时说的是机械课程,现一次未上),本人于2025年4月提出终止服务并申请退款。玛尼瑜伽虽同意退款,但要求扣除30%违约金(即2666.4元),仅退还6211.6元。本人对此不认可,认为该行为涉嫌虚假宣传、单方违约及侵害消费者权益。 **投诉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应按约定提供;未按约定提供的,应按照消费者要求履行约定或退回预付款,并承担预付款利息及合理费用。 **玛尼瑜伽未按承诺保证教学质量,本人有权要求退款,且商家无权单方增设高额违约金。** 2.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应以实际损失为基础,30%违约金远超合理范围(两节课费用约500元,实际损失有限),显失公平。 3. **商家涉嫌误导性宣传**: 办卡时承诺“可退款”,退款时增设未告知的违约金条款,侵犯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 **诉求**: 1. 玛尼瑜伽立即退还剩余课程费用(总费用8888元 - 已消费2节课费用500元),取消30%违约金的不合理扣款; 2. 若协商未果,请求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其违规行为并依法处罚。 **递交部门**: 1. 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线上或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