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桂林航空服务态度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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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男友于2025年4月17日帮我在携程旅行(上海华程西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上购买了550元5月1日起飞的飞机票,在4月18日当天退票,平台只给退了213元,恶意扣除336元,并且在退票之前没有说明如何费用详情,找客服协商没有得到好的解决,态度上属于踢皮球的一个状态,说是桂林航空公司的规定,收取百分之60到70的费用,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816条,如果旅客因自身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我为在约定的期限内办理这个手续,预期办理的承运人可以不退票款。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以前,要求退票申请的三票费由各公司自行决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机票价格的10%。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以内,两小时以前退票收取客票价1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2小时以内退票收取客票价20%的退票费。还违反了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七章 退 票 第二十一条 由于承运人或旅客原因,旅客不能在客票有效期内完成部分或全部航程,可以在客票有效期内要求退票。 旅客要求退票,应凭客票或客票未使用部分的“乘机联”和“旅客联”办理。 退票只限在出票地、航班始发地、终止旅行地的承运人或其销售代理人售票处办理。 票款只能退给客票上列明的旅客本人或客票的付款人。 第二十二条 旅客自愿退票,除凭有效客票外,还应提供旅客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分别按下列条款办理: (一)旅客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以内、两小时以前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1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两小时以内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2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后要求退票,按误机处理。他们违反了法律,属于霸王条款,侵犯了本人的个人消费权。现要求桂林航空,携程旅行平台按照法律合法合理地退款,并且改良这种歪风邪气。本人坚决维护个人利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