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黄金戒指购买存在多项问题投诉
网友保保_mEQJhozV
2025年4月11日,在武进吾悦广场中国黄金店订购了两枚足金戒指,支付定金1000元,询问价钱按照什么方式制定时商家不明确回答,询问是按订购当日金价还是提货当日金价计算价格时,商家转移话题不正面回应,未明确告知商品为一口价产品,且当时店家声称定金不退。 2025年4月22日,戒指到货后到店取货,支付尾款9416元。 1.购买过程中多次询问克重,店家不告知克重,我发现吊牌标有克重后要求称重,店家声称价格与标签克重无关、转移话题并拒绝称重。金店拒绝称黄金,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了解商品的真实情况,包括重量等基本信息。金店拒绝提供称量服务,使消费者无法准确了解商品信息,从而做出不公正的交易决定。 2.购买现场未主动开具发票,怀疑有偷税漏税嫌疑。 3.到家后发现,戒指内圈钢印模糊粗糙,且无品牌信息,根据国家标准《GB 11887-2012 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和《GB/T 31912-2015 饰品标识》,黄金首饰必须标注品牌名称(或厂家代号)、纯度(如“足金999”)等信息,且印记需清晰、永久。若缺少品牌钢印,属于标识不规范。 4.戒指无抛光,边缘毛边划手,做工有严重质量问题。 5.购买过程中商家未说明售出不退,事后发现提供的质保单上隐藏印有“售出不退”字样。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和第四百九十七条,商家预先拟定“售出不退”这类条款,且未与消费者协商。同时,若商家故意隐藏退货规则,未以合理方式提示消费者注意该条款,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合同,那么消费者可主张“售出不退”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售出不退”的条款不合理地免除了商家的售后责任,限制了消费者的退货权利。消费者购买商品后,依法享有在一定条件下要求退货退款的权利,而“售出不退”条款排除了消费者的这一主要权利,所以该条款应被认定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