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路教育诱导消费且拒绝退款

网友保保_Lk6Di9q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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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4年4月25号,在优路教育花1530报名课程,在10月19日的时候,优路教育有人联系说,过二建,一次性过,诱导我升级,我升级了一次性包过班,花费,4950线下来上课后,发现实际与宣传一点都不符,想要退款,但机构不给退,我说哪怕退一半呢,因为现在课程也没结束,该出的钱我出,该花的钱我花,根本不给退款,而且我给当时报名的老师打电话,也不接,一直没人出来处理。由于根本就没办法保过,而且他还以保过的名义诱导消费,并且夸大宣传,实际根本就不是这样,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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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以及《广告法》第二十四条中“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机构以“一次性包过”的承诺诱导消费,属于虚假和夸大宣传。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优路教育应承担相应责任。 我愿意承担已享受服务的费用,但对于未完成的课程,机构应退还相应款项。你要求退一半费用是基于课程未结束的实际情况,是合理且公平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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