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奈特充值卡退款难,门店搬迁及服务变更引发纠纷
网友保保_cZdosFW8
本人在无锡福奈特凤翔店办过一张充值卡,门店查询充值余额目前还剩233元,因为发现原门店早已关门,新的门店搬迁至惠太商业广场,离我家太远了不方便,而且之前洗衣服的体验不是很好,4月18号我就联系了新的门店说想退余额,店员说已经更换了老板退不了,4月27号和29号我2次联系了福奈特北京总部客服,客服也是游说我不要退款继续使用充值卡洗衣,还说我办卡的门店已经从直营店变成了加盟店,在我明确表示想退款后,又说要扣除之前使用过的折扣金额,福奈特客服辩称办卡后享受了相应的折扣,如要退还剩余部分,其曾享受的服务亦应当按照原价计算,当时门店办卡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告知我使用时具体有多少折扣,卡片上也没有写清楚退余额需要返还折扣金额这个条例,该条款是福奈特门店单方面作出的对消费者不合理的规定,《民法典》第497条明确指出“收款不退”“返还折扣”此类条款不公平,消费者有权按实际支付金额退款,无需为折扣价与原价的差额买单。而且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原福奈特凤翔店已关闭并搬迁,还更换了多个老板,从直营店变成了加盟店,我要求退还相关费用是因福奈特门店的行为所导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若经营者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消费者可要求退回预付款,例如:商家迁店、转让导致消费不便;即使充值卡使用已超过一年长期未使用,消费者仍可要求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