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维登公寓管理取消订单扣费不合理投诉
网友保保_bd169f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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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今天下午在斯维登公寓(李沧万达广场店)订了5月17日到5月20日的住宿 由于和家人订重复了 想要取消订单 酒店要扣除188元 加上酒店微信后不予处理 本人并不是恶意取消,也提起退房申请,且该*本身属于不合理的*,消费者处于不利地位,并不合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等、公*的法律原则,其行为无异于强制六易侵犯了消费者的公*交易权!不可取消的“恰式条款”,违反了契约自由精神与契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