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师延误服务引发多项损失及双标条款投诉
网友保保_2gvQPQIp
已完结
1. 违约事实: - 本人于2025.5.06提前预约化妆师X珍英,约定11:00到工作室化妆,并支付定金20元。 - 本人准时于10:52到达,但化妆师因个人原因延误至12:30才开始服务(延误1.5小时),有聊天记录及现场时间照片为证。 2. 造成的损: - 因延误导致两趟高铁改签(改签费28元,现无座票需站立1小时); - 摄影师空等1小时,本人额外支付咖啡蛋糕补偿57元; - 化妆师在《约妆须知》中规定“客户迟到扣款30元/半小时”,但自身延误仅同意减免30元(按规则应减90元),存在双标条款。 3. 其他违规行为: - 该工作室未悬挂营业执照,涉嫌无照经营; - 沟通中化妆师回避责任(如转移话题“晚霞好美”),拒绝合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