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牵手APP拒绝付费遭恶意限流,侵犯用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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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拒绝付费服务遭报复?牵手APP恶意限流侵犯用户权益,实名投诉求公道 投诉文案: 尊敬的国家网信办、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牵手APP运营方天津来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我是牵手APP实名用户[姓名],账号[具体账号],现以高度愤慨的心情投诉贵平台滥用技术手段限制用户账号流量的恶劣行为。作为遵守平台规则的合法用户,我因拒绝红娘推销服务而遭受系统性报复,账号在注销重注后被恶意限流,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以下是事件经过与维权诉求: 一、事件经过:拒绝推销引发系统性报复 2025年5月[具体日期],牵手APP红娘通过站内信、电话等多渠道向我推销价值12800元的"高端婚恋服务套餐",声称"不购买将影响匹配权重"。我明确表示"暂不需要"后,账号立即出现异常:原本每日可匹配20-30位用户,当日骤降至3-5位,消息回复率从60%暴跌至不足10%。 为测试平台是否存在针对性限制,我于5月[具体日期]注销账号并重新注册(新账号[新账号])。然而,新账号在完成实名认证后立即被限流:浏览用户资料时加载速度异常缓慢,发送消息频繁显示"网络连接失败",匹配功能完全失效。经技术人员检测,平台通过IP识别、设备指纹等技术手段对我实施精准限流,导致账号无法正常使用。 二、平台行为的违法性分析 1.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 平台以限制服务为要挟强制消费,剥夺用户自主选择权。根据法律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是否购买服务,经营者不得因消费者拒绝交易而实施歧视性待遇。贵平台通过限流手段变相逼迫用户付费,属于典型的强制交易行为。 2. 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十七条 我注销账号后,平台仍违规留存身份信息用于限流,违反"用户注销后应立即删除个人信息"的法定要求。重新注册时,平台通过实名认证信息识别我为"原用户"并实施二次限流,构成对个人信息的滥用。 3. 违反《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平台未在用户协议中明确"注销重注将被限流"的规则,未履行告知义务即实施处罚,剥夺用户知情权。且限流措施未提供任何违规证据,完全依靠算法黑箱操作,严重违反程序正义。 4. 违反《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平台《用户协议》中"禁止影响平台商业利益"等模糊条款,属于排除用户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将正常拒绝推销行为定性为"损害平台利益",单方面扩大解释合同内容,涉嫌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