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珠宝黄金饰品克重未明示诱导消费要求退款

网友保保_WaiITgtO

已完结

在2025年5月15号21点,在广州市白云区永泰村永康路72号中国珠宝店内购买了足金手链一条、足金挂坠一个,共计花费6793元,21点55分成交,到家后发现商家提供的质保单上也未标注克重,且没有提供发票,23点55分联系导购询问克重,导购表示精工艺不按克重并且她本人也不知道克重,投诉后商家才提供克重为4.8克均价1415元/克,商品吊牌未标注克重,购买前导购不谈克重,只说工艺好什么的,期间多次放弃购买,导购以“折扣只有今天可用”“折后价非常划算优惠”等话术,导致我以严重高出市场价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商品,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 (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克重标签那页也是折叠在里面看不见 质保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 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 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 (2)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价签和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诉求:我要求全额退款

用户申请完结
消费保投诉平台审核通过
审核结果
您的投诉已审核通过,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投诉
用户发起投诉
评论 0
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