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团外卖虚假宣传及优惠券规则擅自修改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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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诉事实与理由 (一)虚假宣传与合同违约 本人于2025年5月1日通过美团平台支付6.9元购买“100元无门槛神券包”(订单号:2910142****2765046),购买页面明确标注该券为“无门槛使用”。但美团近期擅自修改规则,将20张5元无门槛神券中的最后5张强制设置为“膨胀后满20元可用”,且未履行应尽的有效提示告知义务告知用户。美团客服称膨胀时页面有提示,但是所谓的“提示”仅是把“无门槛”三个字修改为“满二十可用”,并未将这几个修改的字加粗放大或是将字体颜色改成醒目的可以直观注意到的其他颜色,导致用户等到点外卖使用神券时才发现美团已擅自将无门槛神券的规则进行修改,这已侵犯了用户的知情权,并且美团变更合同有关条款的提示告知义务也并未得到切实有效的实际履行。本人认为美团的行为已构成: 1.虚假宣传:违反《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误导消费者。”。 2.单方违约:违反《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欺诈消费者: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美团拒绝合理赔偿 本人于2025年5月20日向美团客服(工号_480921)提出诉求要求赔偿,但对方以“。退款以及没有办法申请到赔偿为由”,拒不承担实际赔偿责任,并且多次使用事先准备好的话术答非所问,无法合理有效沟通解决。 二、投诉诉求 (一)要求美团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要求美团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赔偿购买金额的3倍(不足500元按500元计),不接受退款或优惠券或无门槛神券补偿。 (二)整改要求 本人要求美团变更无门槛申请膨胀规则前应提前有效告知用户神券修改的具体规则,让用户真正拥有知情权和是否购买无门槛神券的选择权,而不是在用户购买完无门槛神券并且使用了部分神券后突然修改规则进行违约,还狡辩说膨胀的界面已经有提示,实际上作为普通人的用户根本无法及时发现膨胀页面中几个字微小的改动。 (三)书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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