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飞教育擅自转课且退款无门
网友保保_cYr4AGev
在2024年10月11日,乙方(本人) 入学了梦飞教育。于当日乙方一次性结算全款人民币3180元并签署梦飞教育统招专升本培训课程精品全程班服务协议书。在2024年10 月13日到2024年11月1日期间乙方已经上了两次课,请假两次课,2024 年11月1日乙方提出不再上课并且甲方已知晓。在寒假期间乙方也明确表示不参与寒假集训。寒假期间, 乙方并未接受任何寒假集训和直播课教育培训。新学期开学后,2025 年4月13日是第一堂课,于2025年4月1日至今,乙方去上了三次课。 两次英语课,一次高数课。此外乙方请假了英语课三次,高数课均安排在乙方无法上课时间。 2025年4月13 日上课乙方才知晓甲方把学员并去了志在教育(第三方)上课,在此之前未接到任何告知内容。在签约后至今,乙方得到两套教材,一套志在教育教材,一套梦飞教育教材,还有几本笔记本(报名赠品),以及一个台灯(报名赠品)。 于2025年4月13日擅自未告知将本人课程转至“志在教育”,导致学习计划中断;课程安排长期不合理,高数课时间冲突且未提供调课方案,目前为止使得乙方累计高数请假超半数课程。此外,在合同中机构违约金比例0.06%远高于法律上限(LPR四倍约14.6%),而学生违约则“不退学费”,明显失衡;合同未明确退费条件,且要求严苛材料,涉嫌加重学生义务。2025年5月17日提出退费后,甲方拖延推诿,要求本人在群内公开诉求却无回应。2025年5月21日,乙方打电话给甲方负责人,甲方表示要求不能将名额转让,但又表明只能将名额转让,此外,坚决不退款,并表示随意乙方向任何平台投诉。此外,在报名前咨询的时候甲方表示会根据学生的情况安排课程,实际并未如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欺诈的,退还学费并赔偿三倍金额(不足500元按500元赔)。作为学生,本人处于弱势地位,支付全款后实际接受服务不足三分之一,机构未履行教育责任,反推卸义务。合同内还存在不合理条款,收费时也为个人账号,存在漏税嫌疑。机构拒绝请求,现提出解约并退费2500元需求。恳请部门核查事实,责令解约和退还剩余费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