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超市线上门店售卖变质芭乐投诉

网友保保_wG45bp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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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5.21日在永辉超市线上门店(福州市天泉路仓)买了两盒漳州软心芭乐,出现芭乐变质生虫长蛆的情况,并且还有很大的霉味,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吃下了变质的芭乐,对我的精神方面造成了很大的打击,侵犯了我的消费者权益,我的诉求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受到人身、财产损害,享有依法获赔权利。可向商家索赔。根据《食品安全法》,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经营明知不符合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计算。但永辉超市拖着不给解决,第一次说赔偿我十块钱优惠券,第二次赔偿一百,第三次赔偿二百,最后谈到赔偿五百,依然无法达到我的诉求,消费者已经吃到了变质的水果了都没有办法按照消费者权益来保护自己的话,那要怎么样才能保护自己?一定要吃出什么事情吗?如果这么一个大企业都没有办法重视消费者的安全的话,他怎么还好意思自比胖东来?并且在这协商期间已经影响到了我正常的生活秩序,恳请法律不再是条文,让他变成普通人维权的武器,让商家得到应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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