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家博会商家虚假宣传及额外收费投诉
网友保保_ymDK3Xj3
我们一家人于2025年4月5日去的华夏家博会,举办地点在北京市朝阳区国家会议中心。在展会中,参展商品牌名叫凯琦森,订货单名片上的品牌叫匠境,公章以及联系人都是香河家具城耀邦美琴家具销售处。当时我们看中了现场摆放的实木沙发和茶几,和销售员沟通的很好。最终28000元成交的,定金8000元已付。销售员当场告知“全包”服务,包送货到家、包安装。由于临近约定的5月底交付商品,我们身为消费者,跟进销售员目前商品可出库进度,因为新、旧沙发要衔接安排处理。销售员的服务态度以及沟通业务问题,引起了种种不靠谱,导致了我们电话确认了约定的验货商品都有哪些,以及销售员在交易时承诺的“全包”服务是否一致。销售员表示需要额外加钱,支付送货扛楼费用,费用表述不清加多少。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优先与商家多次沟通无果,销售员未全面履行告知义务,在交易时承诺的“全包”服务,导致消费者合理相信最终28000元的价格,包含了全部费用(包括扛楼费),通常理解就是无额外费用。我们认为销售员不应虚假宣传,不能隐瞒真实收费,但销售员从未对此行为表示歉意,商家后来承认这是销售员的表述错误,商家明知道是自己内部人员的问题,但造成的经济损失还是由我们额外承担,根据《民法典》第170条,销售人员在工作中的承诺视为商家行为,商家不得以“员工个人行为”推卸责任。 我的诉求:要求消费者协会介入解决,要求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责任部门介入展开调查,要求华夏家博会主办方协调处理,并告知解决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商家有义务明确告知消费者所有费用信息,消费者有权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权利,若因商家在签订合同时,未履行附随告知义务,或隐瞒/模糊表述,只说"全包",但不特殊说明是否含扛楼费的情形,导致消费者再额外承担费用(如扛楼费),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商家的单方违约,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商家全责。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按约履行,不得加收费用;或解除合同、定金双倍返还赔偿。如果是正规的参展商,都会缴纳质保金,华夏家博会主办方有权先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