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人寿保险湖北分公司涉嫌误导销售及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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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1、 业务员承诺“交9-10年即可停缴,保障和本金不变”属于典型误导,违反《保险法》第116条。(禁止保险公司欺*投保人、虚假宣传) 2、中档利率演示(4.5%)与实际结算(1.7%)差异过大,虚假宣传,违反《保险法》第131条(禁止保险代理人欺*投保人) 3、回访未提示关键条款(如保障成本递增、退保损失),违反《保险法》第134条。 4、销售时存在欺诈或重大误解,违反《民法典》第148条。 5、收到合同后发现签名页为复印件,本人未签署完整合同文本,违反《保险法》第13条及《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第24条。 在此,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其宣传严重违背基本事实,进行虚假宣传,违法保险法律法规,让我感受到深深的伤害与欺*。 4、 诉求 1.全额返还这些年所缴纳的其名下所有智胜人生的保费,保险可以立马终止(这些年从未出过险) 2.严查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是否存在如上所述的违规违法行为,并通过书面形式把最终调查结果和处理结果转告给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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