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财产保险车损险理赔受限,质疑合同效力及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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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5月8日接到西安新丰泰海宝宝马4S店保险工作人员主动联系购买2025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7日的车保。由于今年有计划出远门,所以也保上了车损险,并按要求拍照验车、付款,保单生效。2025年6月8日,我开车出门并没有发现有刮蹭,6月9日上午发现了刮蹭(无法找到对方)。于是第一时间联系了保险工作人员送去了4S店,但被告知保险仅生效2日,不能办理理赔,建议先撤消保险报案一个月后才可以办理。我付了一年的保险费,为何只能给我保11个月?为什么2天不行,一个月就可以?消费者的权益如何保护?车损险的意义和合法性在哪里?盖了公章的保险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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