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明手表退货被拒,涉嫌误导消费者及未明确售后政策
网友保保_e1d4231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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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25年6月6日19:01在杭州万象城(富春路)佳明专卖店,通过电话,向佳明店员私人转账,通过闪送,购买570电话手表一只。当时电话征询是否和天猫下单是一样的,回答“是”,本人默认有“七天无理由退货”权益,且当时店员未在电话中说明“拆封后不退不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本人下单购买试戴。试戴发现一只手表要下2~3个app才能正常使用(事先店员只说下1个app就行),使用体感很差,申请退货被拒,特此投诉。诉求一:售方销售前未明确提出实体店退还政策与天猫旗舰店不同,误导消费者;诉求二:本人下单是非现场性购物,且支付与交付分离,符合网购定义,应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非现场性购物具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诉求三:购买迄今,商家未开具发票,存在偷税漏税可能性,是否需要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