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程教育课程退款及发票问题投诉
网友保保_PUAhH3Ca
本人于2021年在苏州金程教育(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仁爱路99号西交大科技园A2幢)购买了FRM(金融风险管理师)及CFA(特许金融分析师)课程,并当场签署了培训合同。 在签署合同时,存在如下问题: 1. 未开具任何形式的发票或收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侵犯了消费者索取并依法取得发票的合法权利。 2. 未被明确告知该培训服务不可退款,且合同中存在单方面设定的霸王条款,如“不允许任何形式的退款”等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关于格式条款应公平合理的规定,也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关于“格式条款不得排除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的要求。 3. 本人出于职业发展调整的合理原因,已不再需要该课程。在实际参与的部分FRM课程中,发现教学质量未达到宣传及期望标准,而CFA课程从未参与。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有权拒绝接受质量不符合标准的服务。 在向12345市民热线咨询后,我被告知合同主体为上海金程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松花江路2539号复旦科技创业大厦1号楼11-12楼,近辉河路),因此本投诉所指应由该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我的合理诉求如下: 1. 退还本人尚未参与的CFA课程的全部费用; 2. 退还FRM课程中尚未使用的部分费用,并说明剩余课时与费用的详细结算方式; 3. 补开发票或正式收据,明确付款明细与服务项目。 请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并督促该培训机构妥善处理退款事宜,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