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冰箱虚假宣传且售后服务推诿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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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购买6月4日到货6月5日使用,6月7日发现冰箱无法实现其宣传的三档调温功能,联系电话客服推诿,联系视频客服后下维修单(CC25****00031436),维修方说8日上门,8日电话微信联系要取冰箱相关照片,9日实地上门对冰箱拍照,要取订单截图,下午打热线电话投诉,淘宝商家电话与我联系,要求下维修单上门确认问题(EP25****00040099),当日下午授权维修方打我未接到,回拨占线,工程师电话与上一维修单是同一人,第二个维修单与本人没有任何的沟通,10日收到短信,说按我要求改约至2025-06-12登门,之后第一个维修单被关闭。现在淘宝发起维权店铺在线客服还是要下工单上门查看问题,发现问题这么多天一直积极找品牌方,连落实问题都不能完成。 我认为冰箱存在虚假宣传,不能实现其宣传功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在面对商家知假卖假时,除了要求商家退回我们的付款外,还可以要求商家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原则上是退一赔三,五百保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