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陕西西安平安财产保险理赔拖延且方案不合理,车损险赔付相差11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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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李* ,身份证号码61****199****8183X,实名投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咸新区支公司。2025年2月23日我的机动车辆陕A F91988停放在西安市未央区,被他人燃放烟花意外发生火灾事故,造成整车被火烧损,随后消防出警,给出了责任认定书,我的车辆投保保险公司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随后我要求平安保险给我走代位追偿,后续保险把车辆拖至4s店定损,定损期间保险的工作人员口头告知赔付方案为3万5千元,而我的车损保额为14万9千元,这个理赔方案没有任何依据,我要求保险公司先进行定损,出具有效的损失确认书,他们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故意拖延。(1) 保司提供赔付方案,未尽其义务进行损失情况说明,未对定损项目、修复方式、配件类型、维修金额等进行解释,违反保险法第60条之规定;(2) 保司定损人员未准确记录车辆损失部位和项目,对烧损严重的车辆底盘,拒绝提供解决方案。因过火高温致损的动力电池(肉眼可见传感器已烧损),未经任何检测,直接判定一级维修,违反保险法第59条之规定; (3) 保险法第64条之规定,为确定车辆损失所必须的检测费用应由保险人承担,电话沟通过程保司诱导我个人承担电池检测费用,以此拖延处理;(4) 事故发生截止举报日已过108天,代位行使83天,保司始终拖延处理,经12378及金融消费者小程序投诉后,要不石沉大海,要不就是敷衍回电,定损员甚至诱导我个人进行诉讼,对我个人赔付及车损处理造成极大困扰。这已经是违反国家规定。希望相关监管部门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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