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核兵房屋租赁店合同与实际不符及退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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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2月26日,通过58同城和中介王垚签订了昆明市西山区铭门高第3栋701的房屋租赁合同。一开始说好只租四个月,和经办人王垚签合同时发现合同日期写了一年,当时就问了这个情况,他说合同最低只有一年的,签了以后四个月到期不租了提前一个月跟他说,没到现场之前不清楚还有小区物业费730,到了以后他第一次知道还有物业费。租赁期间,房屋情况与其所说不符,住房为隔断房并且房屋有异味。五月底因为住房六月结束就开始联系他,让他帮我转租出去。给其发消息,几天没回,拨打电话各种方式尝试之后回了一次,让我自行转租。从6.16日开始,已连续三天没回复,58同城平台找其公司发现其人已不存在。本人诉求退还本人押金630元,物业费365*2=730一年,本人只住了四个月,共计120天,应退还730-120*2=490元,总的退还本人490+630=1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