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芒APP拒绝合理退款涉及霸王条款

网友保保_OHTBdvFf

处理中

本人于2025年6月17日11:02分在小芒app购买《如约再见•ORM 1ST FANMEETING IN CHONGQING》门票一张,付款后因行程有变,联系小芒ap p客服申请退款,客服以“因为演出票品的特殊性与时效性等”“属于制售商品”不支持退换。 但是该场次为6月28日,并不影响票品时效性。此外,在投诉小芒的处理结果中显示“本演出项目经主办方要求,所售票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 ”,此款 项属于霸王条款,我要求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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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该规定的立法目的是考虑到通过网络销售的商品,消费者在实际收到之前难以实际体验或判断商品是否与网络描述一致。因此,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是为了解决消费者在决定购买商品之前对于商品的认知和判断不受到约束或限制的问题。 演唱会门票记载了演出名称、时间、地点等内容的观演凭证,消费者通过网络描述即可以了解到该门票记载的所有信息,消费者不存在下单时认知和判断受到约束,出现与实际收取门票后体验或判断不一致的问题。 因此,演唱会门票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中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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