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拍卖恶意抬价及系统问题导致高价拍下商品
网友保保_JBVt21aP
我于2025.6.20刷到了这个阿里拍卖,好奇点进去然后刷到了一辆红旗的车子。起拍价99,我点了那个报名,直接从银行卡扣了5000块钱的保证金,开始有点慌怕不能退回,平台提示只要拍卖结束这个保证金会退的。2025.6.19编号Z8346叫了第一次价,6.20下午13.30我叫了第一次价2999就退出去了紧跟着一小时内该编号直接加价到10299,收到提示我返回界面再次出价12999后退出再没操作,时间显示编号Z8346在10分钟内再次出价,后我一直未操作,开始出现新编号L7837该编号从17:51开始一直小幅度抬价,本该18点结束的拍品却因账号L7837 和编号Z8346一直卡着时间以最低起拍价100持续加价延迟到18:06,后编号Z8346退出,改编号P1806 p6922 T4254持续以最低价100和L7837抬价至18:48,后因收到短信即将结束回去查看,当时界面卡顿,我点了返回操作,却被提示叫价成功,至此L7837于其余编号再无动静,5分钟倒计时结束,该订单被以78599的高价被我拍下,我第一时间联系平台取消订单,被告知毁拍需从缴纳的5000元保证金中收取违约金,后我怀疑卡着时间抬价的多个账号属于恶意抬价,根据《拍卖法》第37条严禁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若证实第三方机构操纵账号抬价,该拍卖无效,保证金应退还。后依据《电子商务法》,我要求平台披露该场次竞价的详细日志(包括竞拍者IP、设备ID、出价时间等)平台以帮我反馈,让我等回复等话语拒绝我的请求,我要求依据《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5条,核查竞拍账号(提供账号名)是否属于苏州拍拍乐关联IP。平台无视我的请求。且平台界面没有在规定时间18点结束该拍卖(构成《民法典》第147条重大误解),平台的加价按钮设置极其简易操作,不需要2次认证,输入密码等,单次点击加价机制已违反《电子商务法》安全保障义务及《消保法》公平交易原则,我认为平台规则显失公平(仅约束用户、豁免自身监管责任),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禁止的“格式条款”,卖家利用拍卖机制,通过设置较低的起拍价和利用“托”进行竞价,来诱导真正的买家继续加价。这种做法违反了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损害了消费者权益,我的诉求是申请保证金财产保全(避免因平台过错导致用户金额损失);立即取消订单、退还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