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东霸王条款恶意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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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6.22日在深圳罗湖区悦彩城租了一套房子,遇上了二房东,跟二房东签署了不平等的霸王合同,其中一项条款是:租客转租房屋需支付物业租金的40%转租费。我在居住了第二天后就想转租,跟二房东沟通了之后,他同意了我可以转租(当时没有说我要付转租费的事情)正常情况下,我找中介转租,找到新租客,支付中介费就可以了,但是没过几天,二房东为了多赚钱,恶意咬住霸王条款,要求我额外支付转租费,我问了很多中介公司,他们说这是霸王条款,并且在合同签署当日,二房东并未和我进行任何合同事项的沟通,也没有告知每条条款的内容,更没有说明风险条款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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