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和昌物业涉嫌乱收费及公共收益未公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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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和昌三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市政府明文发布收费标准后,小区现物业公司没有达到一级收费标准,小区内仍收取1.5元/平方物业费,在物业公司起诉小区业主,经过法院审理后,在法院庭审记录记载是1元/每平方,多年来,小区内一直收取1.5元/平方物业费,公共收益未合法公示,且明显乱收费。图1,为市政府规定收费标准,图2是庭审官司案号,图3为其案号部分庭审记录截图。请有关单位具体查实,给广大业主一个合理合法的查询结果。盼望为诚!(已截图保存此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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