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福珠宝价格欺诈诱导消费投诉

网友保保_c252b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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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投诉英德合地广场六我在25.4.25在英德合地广场六福珠宝店以以旧换新方式花费了6290是用自己的旧金子换的 购买时 我和家人多次询问商品的克重 但商家没有如实 明确告知 只说一口价 后来我自己称重发现商品只有三克多 按照商家实际的克重单价 我花的钱远高于正常价格 第一.隐瞒克重 价格欺诈 当日挑选款式时多次询问导购具体克数,导购多番推辞在我坚持询问下没有当面向我展示称重 随后引诱我说“手链是工艺品 戴的好看才是关键 而且不喜欢可以随时来换”让我放松警惕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内容是明显的期满消费者行为 同时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应当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等。”我购买黄金时克数属于规格,应当标注在显眼能看到的地方,但是该店将具体信息全部折叠隐藏起来,属于严重的价格欺诈行为。 第二.诱导消费 导购之间相互配合转移我的注意力,多次引导我去关注该手链的价格而不是重量,并以折扣的价格诱导我 导购在明知具体克重是多少的同时既不像我说明也不像我展示价签,甚至在我决定购买后一个导购带我去付款,另一个导购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剪去戒指上的价签后自行处理并没有给我,导致我全程都没有看到价签上的具体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内容“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商家自行处理商标不告知具体克重,属于诱*消费者行为。综上所述,我的诉求是要求商家全额退款退货, 该店长和销售因为他们互相推诿责任 消费合约应该是在正常公开透明且双方都知情的条件下签署的,但是针对该店家这种隐瞒克数、诱导消费的非正当销售行为,我有权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希望消费保能够正视我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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