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平台购票错误且拒绝退款投诉

网友保保_NJWKin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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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本人于2025年7月10日在抖音平合上通过(第三方商家,收款方是南京星大猫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2张演出票,当时想购买哈尔滨站,但是抖音购买链接突然跳出来乌鲁木齐站,由于要拼手速抢,没注意链接跳了,导致购买错误,本来想买哈尔滨站结果变成了乌鲁木齐站、因此立即联系商家想退票,但是商家拒绝退款,于是联系抖音客服。经抖音平台和主办方服务商协商未果,对方拒绝退款,未出票,并无纸质票,虛拟产品。 诉求:全额退还(2025年7月10日)抖音平台上购买(订单编号:1086****2511 金额:637.98元) 本次申请主要基于以下理由: 1.服务提供方主张的特书性不成立
根据我国最新完善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换暂时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网络平台购买的商品应予以退款功能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需要法律的支持和保护,而服务提供方的霸王条款行为,也是对法律的*。 2.服务提供方主张的时效性不成立:
演出是(2025年7月13日),距现在还有(3天)的时间。故当前购买的产品属于预售商品,且非强实名,更不用说没有收到任何的纸质票! 3.服务提供方主张演出票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换违反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的规定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25条,演唱会门票作为网购商品毕须要接受七天无理由的退款。 本人是付款后立刻申请了退款,完全符合七日时效根据《民法典》,不能改签不能退票的规定,属于网络购票平台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将此种格式条款认定为无效条款,也就是所谓的“霸王条款” 因此,服务提供方不能基于无效的条款拒绝我的退票请求,服务提供方以其霸王条款拒绝退票的行为属于强行霸占消费者财产!已经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4.服务提供方关于演出协议的主张
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违反民法典、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基于上述理由,本人在与服务提供方协商未果后,投诉至市场监管部门,要求服务提供方按照法律规定如实履行退还义务。要求服务提供方退还我此前制度的购票款(637.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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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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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诉求:
涉诉金额:
637.98元
投诉编号:
99134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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