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财产保险保险汉川分公司恶意拒赔并拖延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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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平安保险湖北分公司,汉川市平安保险恶意,拒赔和理境拖延.2025年2月23日16时35分左右,胡永强(男50岁驾驶证号42****197****35011驾驶车牌号为鄂KE0388的小型客车没汉川师沉湖镇福星大道福星连接线路段行8跌时,由于个人操作不过,撞上非机动车道上金姝婷(女(5岁)驾驶的两轮电动车、致金姝婷受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当事人胡永强的行为违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38条有关"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当事人排永强负全部责任. 孩子腿部受伤严重,经治疗于2025年3月23日出院,后经过保险公司指定的伤残鉴定机构鉴由为十级伤残,此后经家属多次与平安保险湖北汉川分公司协商.在法定及合理诉求下,理培员恶意拒赔和理培拖延,作为普通老百姓时间和精力都有限,还要上班养家糊口,经不起折腾,希望监管部门督促平电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跟换保险理培人员,主动担当,为百姓解决正常问题,不要瞎折腾,尽快按法定赔偿标准赔付,让我们早日回归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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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费47961,+须加后续治疗费(如有,需另行主张) 伙补36*50=1800 营养费60*90=5400 护理费52532÷365×90=12953 残疾赔款金46987*20*0.1=93974 精神抚慰金5000元 交通费500 合计:167588(取整) 鉴定费(已有肇事方承担) 前期垫付:41300 还应赔付:167588-41300=126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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