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云南皇冠假日酒店服务问题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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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云南皇冠假日酒店(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七圣中街12号云南大厦 )在服务过程中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 7月3日上午10点15分,我作为酒店住客,前一晚深夜才入住,且当天即将退房,正处于补觉休息的状态,却被酒店工作人员强行上门推销收费洗衣服务惊醒我于当日10点半立即联系酒店李经理进行投诉,明确指出“上午10点进行推销服务极不合理”,并着重强调该行为“已严重影响我的休息”,表达了我内心的愤怒。然而,李经理全程只是用“这是正常流程”来敷衍我,仅仅口头表示“会反馈给领导” ,既没有对我的遭遇表达任何歉意,也未询问我的具体诉求。从上午10点半到下午4点,长达5个半小时的时间里,我没有收到酒店方任何回复,所谓的“反馈”成了酒店拖延、敷衍的托词。 后来,我通过携程平台进行投诉,得知李经理的上级领导在接到报告后,与李经理持相同态度,坚称“上午10点上门推销收费服务合理”,并拒绝以任何形式向我道歉。这一系列行为充分表明,这并非个别员工的失误,而是酒店管理层在服务理念和管理上存在严重偏差。 二、举报理由 1. 严重违反酒店行业服务准则:在酒店行业中,充分保障客人的休息权是基本的服务准则。通常上午时段,尤其是10点前,客人极有可能还在休息,酒店此时上门推销收费服务,完全无视客人的休息需求,打破了行业约定俗成的服务规范,严重损害了酒店行业的整体形象。 2. 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有权利享有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同时拥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酒店在我休息期间强行推销,既干扰了我的休息,又未尊重我自主选择是否接受洗衣服务的权利,这种骚扰式经营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3. 酒店管理层集体管理理念偏差:从基层员工到管理层,都将不合理的推销行为合理化,对客人的愤怒和不满采取漠视态度,这反映出酒店管理层在服务准则认知上的集体曲解,若不加以纠正,将会有更多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 三、举报请求 基于上述情况,恳请贵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北京新云南皇冠假日酒店进行全面调查,并责令该酒店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 立即停止不合理推销行为:禁止酒店在客人可能休息的时间段(如上午10点前及夜间)上门推销收费服务,避免类似侵犯消费者休息权和自主选择权的行为再次发生。 2. 完善内部管理和服务规范:酒店应重新梳理和完善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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