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脸猫门店闭店跑路及非法扣款投诉
网友保保_36981fe5
**投诉对象**:诺美瑞丽(深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宁德沃尔玛洗脸猫门店(黄秀惠) **涉事平台**:洗脸猫APP **投诉时间**:2025年7月20日 --- ### **一、事实经过** 1. **充值情况**: 本人于2025年年8月10日在宁德沃尔玛购物广场内的“洗脸猫”门店充值**500元**,用于购买美容服务。门店承诺余额可长期使用,且未限定使用范围。 2. **商家违约行为**: - **擅自关闭门店**:2025年6月3日,宁德沃尔玛洗脸猫门店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突然闭店,且无法联系经营者,涉嫌恶意“跑路”。 - **私自扣划余额**:闭店当日,商家在未经本人任何沟通或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账户内**剩余100元余额**,属非法侵占财产。 3. **维权尝试**: 多次通过洗脸猫APP客服(电话:400-8234-139)投诉,客服承诺反馈后均未回复,问题至今未解决。 --- ### **二、法律依据及责任分析** 1. **商家违法事实**: - **未履行退款义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服务,未按约定履行的,应退回预付款并承担利息。 - **闭店未通知构成欺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预付式消费司法解释》(2025年5月实施),商家终止营业且恶意逃避退款,依法视为欺诈行为,需承担**三倍惩罚性赔偿**。 - **私自扣款涉嫌侵权**:擅自划扣余额侵犯消费者财产权,违反《民法典》第238条(物权保护)。 2. **平台责任**: - 洗脸猫作为品牌管理方,对加盟店负有监管义务。根据新司法解释,若总店默许门店以品牌名义收款,需承担连带责任。 --- ### **三、投诉诉求** 1. **退还剩余余额**:立即退还非法划扣的**100元**。 2. **三倍赔偿**: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及新司法解释,索赔**300元**惩罚性赔偿(100元×3)。 3. **书面道歉**:就私自扣款及闭店跑路行为出具道歉函。 4. **平台整改**:要求洗脸猫总部公开加盟店监管机